1、经自检合格的丝头,应按加工质量检验的方法要求,对每种规格加工批量随机抽检10%,且不得少于10个,并填写丝头加工检验记录。如有一个丝头不合格,即应对该批全数检查。不合格的接头应重新加工,经再次检验合格方可使用;
2.、已检验合格的丝头应加以保护。钢筋一端丝头应戴上保护帽,另一端拧上连接套,并按规格、编号分类堆放整齐待用;
3、钢筋连接时,钢筋的规格和连接套筒的规格应一致,并确保丝头和连接套筒的丝扣干净、无损;
4、被连接的两钢筋端面应处于连接套的中间位置,偏差不大于1P(P为螺距),并用工作扳子拧紧,误差符合规范要求。